|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科技服务水平,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现就进一步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农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的不断扩大,农业科技新成果的不断涌现,为我省农业生产提供了一大批优良种苗、适用技术和先进工艺,这些先进适用科技的普及和推广,对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成为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因素。同时,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进一步加快,国内外市场对农产品品种、质量的要求不断提高,发展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预防控制动植物疫病,确保食品安全,已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要求。深化农业结构调整,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要求我省必须健全农村基层科技服务体系,建立一支科技文化素质高、吸纳新技术能力强,能够起示范、推广、带动作用的农民技术员队伍。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通过大力实施“绿色证书”工程、跨世纪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农业科技“电波入户”工程、巾帼科技致富培训工程以及百万农民技术人员培训计划,培养和造就了一大批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和专业种养能手。这支农民技术员队伍直接面对农民开展农业生产技术服务,对于带动周边农户推广新品种、应用新技术,促进科技与生产的紧密结合,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受现行农村科技服务体制的制约,农民技术员队伍的作用未能得到很好地发挥,农村科技服务的基础还比较薄弱。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在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基础作用,真正把村级农民技术员队伍建设作为推动农业科技推广工作的重要载体,作为创新农村基层科技推广服务机制、加快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的重要举措,作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保障,切实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充分调动村级农民技术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科技文化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村级农民技术员的选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热心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服务意识较强,在农村生产经营中能起示范带动作用的村民。
(二)具有初中以上学历,年龄在20-55周岁之间,在本村从事农业(包括林业、畜牧、水产、水利等,下同)生产,经验比较丰富,技术水平较高。
(三)符合以上标准,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优先选拔为村级农民技术员。
1.获得农民技术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农民技术资格证书》的;
2.当地种植业、养殖业能手或种养专业大户,愿意承担技术服务和生产管理等工作的;
3.曾获省级、市级“十佳农民科技示范户”、“十佳青年农民”等荣誉的;
4.具有大、中专技术职业院校、农林水技工学校、农广校、农函大以及普通高中毕业学历的;
(四)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般不宜兼任村级农民技术员。
|